什麼資格可以成為「公證人」?

必須中華民國國民,年滿二十歲,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才具備遴選的資格:
一、  參加民間公證人考試及格

二、  曾任法官、檢察官,經銓敘合格

三、  曾任公設辯護人,經銓敘合格

四、  曾任法院之公證人,經銓敘合格,或曾任民間之公證人

五、  經律師高考及格,並執行律師業務三年以上

法官、檢察官及律師等,就是個非常不容易取得的資格了,

必須執業以上職務三年以上,才有參加公證人考試及遴選的資格,

可見公證人是個多麼不容易取得的執照。

也因此,全台灣的民間公證人,目前只104位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