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團法人與協會–五大階段解析 財務申報與節稅規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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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中華社團領袖聯合總會 梁修崑理事長邀請,中華財稅工商協會蔡喬薇會長、潘怡貞副會長,2019年4月17日出席中華社團領袖聯合總會例會,假劍潭青年活動中心,將複雜的社團財稅議題分割為五大階段,深入淺出逐一解析,與各社團領袖分享交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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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蔡喬薇

一、五大階段分述如下:

  1. 如何開立銀行帳戶?
  • 向國稅局申請「扣繳單位稅籍編號」,即統一編號,並取得「扣繳單位設立登記」申請書
  • 持「扣繳單位設立登記」及內政部核發之協會登記等相關文件至銀行開戶
  • 開立完成後的戶名為:「中華xxxx協會」
  1. 財務報告應呈報對象:

每年財務報告應遞送內政部、尚不需向國稅局申報

  1. 是否可收取捐款?

此時協會無法收受捐款,只能收取入會費及常年會費等

  1. 如何申請社團法人?
  • 向協會登記所在地之法院聲請法人登記
  • 申請時應提出財產清冊登記,一般為存摺影本及內頁餘額
  • 取得法院核發之「法人登記簿滕本」
  • 前往銀行更改戶名為:「社團法人中華xxx協會」
  1. 是否可收受捐款?

完成法人登記後,即可開始接受捐款

  1. 符合哪些條件,可以不需要做結算申報?

以下三項條件,應「皆」符合,即可不必向國稅局進行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

  • 沒有銷貨收入
  • 年度收入及資產總額未達1億
  • 年度支出>60%年度收入,例年度收入100萬,支出應達60萬以上
  1. 財務報告應呈報對象:
  • 應向內政部遞送年度財務報告
  • 免向國稅局進行結算申報

 

  1. 符合哪些條件,雖然應結算申報,但得免稅營利事業所得稅?
  • 沒有銷貨收入
  • 年度收入及資產總額「超過」1億
  • 年度支出>60%年度收入,例年度收入100萬,支出應達60萬以上
  1. 財務報告應呈報對象:
  • 應向內政部遞送年度財務報告
  • 應向國稅局進行結算申報

  1. 符合哪些條件,雖然應結算申報,且應課營利事業所得稅?
  • 「有」銷貨收入
  • 年度收入及資產總額超過1億
  • 年度支出<60%年度收入,例年度收入100萬,支出未達60萬以上
  1. 財務報告應呈報對象:
  • 應向內政部遞送年度財務報告
  • 應向國稅局進行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
  • 應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

  1. 規劃及控制收入來源為「非」銷貨勞務收入
  2. 增加且及早規劃支出及費用項目
  3. 當年度支出未達收入之60%時,可向主管機關申請「結餘經費4年保留計畫」得免課徵當年度之所得稅者

 

二、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收入,如何辨別?

  1. 非銷貨收入:會費、捐贈、基金存款、利息、股利
  2. 屬銷貨收入:房租收入、學費收入、出售教學影片、出借場地收費

 

三、各項財務易混淆之處:

  1. 股利、利息,雖非銷貨勞務收入,但應列為所得
  2. 舉凡出售有價證券、土地、房屋、及各項設備等資產,均屬「屬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收入」

 

四、中華財稅工商協會蔡喬薇會長,在結語時予各位社團領袖五大建言:

  1. 申報不一定要繳稅
  2. 不申報很有機會被罰
  3. 被罰來不及救
  4. 漏報盡早補正
  5. 預先規劃才是王道

中華財稅工商協會蔡喬薇會長及潘怡貞副會長表示,很感謝與榮幸受中華社團領袖聯合總會 梁修崑理事長邀請分享,也樂於與各界社團領袖提出上述報稅及節稅的心得,法人節稅規劃,請填寫表單「免費財稅法一對一電話諮詢」:https://bit.ly/2XbJYGZ
(本文著作權屬中華財稅工商協會 蔡喬薇。依據智慧財產權法,應先行來函service@ftica.org並經本人同意,始得轉載或截取全部或部份內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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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蔡喬薇
社團法人中華財稅工商協會 會長
華銘國際聯合有限公司 董事
輔仁大學國際創業與經營管理 碩士

專長領域:
財務工具風險報酬拆解與應用
企業稅務架構及風險控制
所得稅拆解與重組,稅務最佳化策略
跨境所得稅務最佳化分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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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潘怡貞
社團法人中華財稅工商協會 副會長
華銘國際聯合有限公司 總經理
紐西蘭奧克蘭大學